业主全额购买的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市民反映:
“我花了9.3 万元买的停车位,合同上写的只有使用权,现在听说开发商要把不动产权收归自己所有了!” “ 全额买的车位,权属关系不明确”……近几天,市区建设大道华达· 凯旋城小区的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自己购买的小区地下车库停车位一直以来只有使用权,且车位使用权年限比房产证土地使用权限少了20 余年。 1 月20 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该小区张贴了一份《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公告内容是,用途为“地下车库”的该小区负一层47525.58 平方米不动产建筑面积,权利人为河源市广晟鸿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不少业主担心,这样的确权会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自己购买的停车位,不动产权归了房地产公司所有。
记者帮办:
记者了解到,华达·凯旋城小区自 2008年业主入伙至今,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业主通过一次性现金支付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购买了地下车库的停车位。针对房地产公司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已于2 月15 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了《异议函》。
那么,对于业主们担心的车位使用权与房地产公司的不动产权冲突,房地产公司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如何回应呢?
“开发商申请办理了整个地下停车场的首次登记后,可分户办证。”市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日前,该小区开发商河源市广晟鸿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办证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整个地下停车场的首次登记。成功办理首次登记之后,停车位可分证办理,即一个车位一本不动产权证。工作人员也特别提醒,停车位分户办证还涉及到补交税费的问题,购买了车位的业主需和房地产公司协商车位的办证事宜。
房地产公司也表示,申请办理地下车库停车位的不动产登记,目的是促进停车位的销售。此前和业主签订的是针对停车位使用权的协议,但是对于业主已经购买的停车位,不会办理到公司名下或者转让给其他人,所以并不会影响业主对停车位的使用。
帮办记者 刘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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