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捐300元错捐3万
想捐300 元,结果“激动的心、颤抖的手”,一不小心捐了3 万元。据深圳电视台《经济生活报道》栏目报道,市民李先生看到一则爱心捐款项目,想捐款300 元,谁知没看清小数点捐出了3 万元。他尝试联系该基金会,请求退回金额,但遭到对方拒绝。
请给捐助者一个反悔权
还记得赵本山在春晚上的小品吗?明明只想捐款 4 千的赵本山,因操作失误,导致捐款变成4 万,懊悔不已。李先生的遭遇就如同小品一样令人懊恼。而且,李先生的错捐还更“离谱”,不仅数额有百倍的差距,项目也张冠李戴:本想捐给“白血病的哥哥文飞达”,结果献给了“贫困残疾人陈兰堂”。然而,不管他想反悔的理由多么充足,当他请求退回金额时,却被拒绝。
消费者网购有“7 日内可无理由退货”,捐赠关系虽然不是交易关系,但捐赠者的地位显然不该连普通消费者都不如。事实上,现行的《慈善法》赋予了捐款人一定程度的“反悔权”: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笔者认为,公益的进步,不仅在于要求募捐者遵守承诺,也要有对捐助者的宽容。
不妨给捐助者一个“反悔权”吧,这也是规范募捐者募捐行为的一个好办法。
郑婷影
网络捐款一定要细心
笔者看到这条新闻时,不禁对“粗心大意”的李先生感到“委屈”。想献个爱心,结果却搞错了对象,不仅捐款的项目搞错了,数额也相差百倍,想拿回多捐的钱还被拒绝。一场爱心之举最后却如此“闹心”,可能让不少想捐款的人萌生了退意。
既然错捐木已成舟,那么李先生多捐出的钱是否能拿回?根据报道,李先生捐的3 万元已经远远超过了该项目的目标金额1320 元,多出的部分应属不当得利,平台应依法给予返还。而涉事基金会的表现,在这个公益被一些不法分子捯饬成了生意的年代,也不得不让人怀疑其目的性。虽然不知是因为恶补了法律知识还是自知理亏,涉事基金会最后表示愿意退款,但其一开始的拒退表现,着实让人心寒。
所以说,现在的网络捐款一定要细心,核实了各方面的真相后再做捐款也不迟,捐款时也要细心确认,以免再出现像李先生这样看错小数点的错捐“闹剧”。
谢素婵
莫让爱心变寒心
我们常常看到网络平台上一些基金会组织的求助捐款项目。捐款者阅读项目内容后,心生怜悯,会或多或少地捐助些善款。在李先生的这次捐款行为中,关爱贫困残疾人陈兰堂的项目目标金额才1320 元而已,李先生因“手滑”“捐” 出了3万元。李先生尝试联系该基金会,请求退回金额,但遭对方拒绝。记者介入调查后发现受助者电话无人接听,基金会被指无资质,无法验证项目真伪。此后,基金会表示可以退款,并说李先生经常电话骚扰基金会,怀疑李先生存在信用卡套现、欺骗行为。试想,如果不是李先生误捐后想要回这笔钱,没有人会去查这个项目的规范性。那这个基金会到底有没有资质,这个项目到底是真是假,又由谁来评判呢?如果这是个虚假的项目,那它到底骗了多少人的爱心?又还有多少其他的项目没有被发现呢?细想之下,不由觉得寒心。笔者建议,趁现在还有人相信这些求助信息,趁大家还没有完全收起自己的爱心,愿意捐赠帮助他人的时候,赶快整治一下网络慈善捐款项目吧,切莫让爱心最后变成寒心。
刘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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