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第12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 一等奖奖金一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婵 昨日,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河源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奖励办法》等事项。记者获悉,经评委会评定的优秀学术论文将予以表彰,一等奖奖金一万元,并推荐参加省南粤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评奖,向全国全省性有关学会、学术会议或学术刊物推荐,使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据悉,我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每两年一次,至今已成功开展了11 届,受到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普遍欢迎。为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学实践,撰写学术论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人才成长和技术进步,我市还制定了本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奖励办法,明确评审范围、申报办法和奖励方法等。
根据奖励办法,本届参评的论文应是在2015 年7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专著教材),该论文发表时,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河源市范围内工作人员。优秀学术论文将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优秀学术论文应达到省级以上(含省级)先进水平,并在国家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在理论上、技术上,属新发现、新创造,解决了目前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或是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参加评审的论文可向所在学会、所在县区科协或本学科市级学会申报,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需经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三等奖的论文需经两名中级以上职称同行专家推荐,申报将于今年9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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