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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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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3 月1 日,我国正式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于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保证登记工作严格、规范。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条件、审查程序、查验要求以及不动产登记簿的设置与管理、登记资料的查询和保护等作了全面规定,明确了登记机构的职责和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2015 年底,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成立,确保了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有序,不动产统一登记平稳推进。


市民正在权籍调查窗口办理业务。

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 不动产权证书发放数量增长迅速

2015 年底,河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源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初步完成,将加快推进全市各辖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建立和职责的整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成立,也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做好了衔接,按照方便群众办事、保障交易安全、提升管理效率的原则,确保了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有序,不动产统一登记平稳推进。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承办市本级土地、房屋、林地、林木等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工作,以及涉及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等。也就是说,今后群众办理上述登记业务将统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实现全流程的业务运行。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还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大大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2016 年1 月1 日,我市颁发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截止至2017 年6 月 15 日,全市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 万多本,不动产登记证明6万多份。

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信息管理平台上线 权籍调查成为工作核心和难点

2017 年6 月19 日,河源市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信息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这也要求市民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前必须做好权籍调查工作,即不动产权人在申请办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首次登记、交易和抵押等业务时需先行办理权籍调查手续。

记者近日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权籍调查窗口进行走访,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张先生说:“我现在卖房就是因为急需用钱,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过户办证却要新增加一项权籍调查的工作,交易时间可能要延后半个月。”张先生表示,自己非常焦急,只好隔三差五地过来催问他们的进度。

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成立本来就是为了方便市民的,为何却让市民办证流程更复杂了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的相关负责人。“原有的分散登记,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等不一致,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重叠、漏登。因为不同部门管理和登记,还容易导致农林用地、农牧用地及林牧用地之间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引发诸多矛盾纠纷。”该负责人说道, “实施统一登记后,尤其是在我市的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信息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后,我们中心按照省国土厅的工作方针增加了权籍调查这一项工作,依照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和由政府统一组织,通过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查清不动产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和价格等基本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不动产登记、核发证书等提供依据。权籍调查可以更好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不动产物权。所有真实有效并且准确的数据上传汇总到我们的平台后,将可以依法公开查询该系统,实现全省乃至全国联网,有效保障了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了不动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不动产权籍调查将明确不动产权利,形成“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的调查结果,为不动产登记提供支撑。

接下来,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其中一个工作重点将是集中力量研究并解决我市一些不动产的历史存留问题。例如房屋和土地的产权归不同产权人所有、一栋房屋却横跨两块土地、土地是集体所有而房屋是个人所有、土地使用年限以及用途不一致等等。相信随着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的不断推进,将能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让我市拥有一个更加健康和有保障的房地产交易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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