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贫困人员100%纳入养老、医保覆盖范围 提前实现全面享受社保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通讯员 程子跞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通过努力,当前我市85477名贫困人员100%纳入养老保障覆盖范围,114844名贫困人员100%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提前实现所有贫困人员全面享受社会保险保障。
据悉,市人社部门始终把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视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意见,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为目标,千方百计力促我市贫困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今年,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出台了《河源市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确保城乡居保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落实。
为解决审计部门反馈我市2017年有29218名贫困人员未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市人社部门联合多部门主动启动2016、2017年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信息比对工作,建立未参保贫困人员工作台账。经精准排查,全市共需为65472名贫困人员进行补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9508人、城乡重度残疾人员10045人、五保户423人、低保户5496人,现已完成补缴65472人,2017年的审计整改任务100%完成。
同时,市人社局联合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调整2018年大病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降低起付标准。根据我市大病保险的实施细则,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起付标准为一般人群起付标准的30%,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为一般人群起付标准的20%。一般人群的起付标准从16077元降为12000元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起付标准由4823元降为3600元;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由3215元降为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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