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民生新闻 > 阅读新闻

2019年1月12日至2月19日, 源城区将暂停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2019年1月12日至2月19日,源城区将暂停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市民需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昨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确保我市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双贯标”工作,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9年1月12日至2月19日暂停办理相关业务,进行业务数据移植和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在源城区上线调试工作。同时,该中心业务承办银行(工行源城支行、农商行景江支行、建行永和路支行)也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请市民朋友们注意。

2019年1月12日至2月19日期间,暂停办理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包括贷款受理、贷款审批和贷款发放)业务及资金支付结算业务,2月20日起恢复办理。

暂停源城区公积金贷款扣款还贷业务(若1月12日及以后银行发生扣款还贷业务的,自行将暂时退回职工)。在此期间内不计算个人逾期罚息,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公积金中心将于系统上线后恢复扣款还贷,并对停办业务期间未划扣的公积金贷款本息进行补扣。能正常足额补扣的,不属于贷款逾期,不会产生罚息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源城区缴存职工按规定可以在2019年2月19日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提前至2019年1月11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需要办理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的缴存单位和职工,要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在2019年1月11日前,尽快到中心和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相关业务,1月11日及之前已办理提取审批的,请于1月11日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柜台办理提取转账业务。

如有疑问,可联系源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股,联系电话:0762-3311155、2202608。






上一篇:我市全面推进城市公厕改革,打造雷锋式保洁员团队
下一篇:驻村扶贫工作队多举措助力双华村乡村振兴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