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紧箍咒”,该如何念?
随着共享单车在河源的陆续投放,小黄车、小蓝车在带给市民方便与快捷的同时,乱停乱放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近日,我市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对在公共场所乱停乱放乱堆的共享单车进行整治。在此次行动中,城管部门同时释放了一个信息,当前投放我市的小黄车、小蓝车均未经市政府备案批准,针对管理乱象,相关部门多次约谈运营商,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从文明角度而言,令人欣喜,相关部门终于对共享单车乱放乱停行为出手了。共享单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一直都在考验着广大市民的文明程度,用完随意一扔完事,或者随意破坏、擅自停放到自家门口等时常发生。这些行为也并非一天两天就形成,也并非在河源才出现。共享经济中出现的这类不文明行为,已经在各地蔓延开来。相关部门的整治行动,可谓是来得“刚刚好”。
从企业经营角度而言,迟迟未能备案,令人遗憾,未能与有关部门达成监管共识。未备案,就已经进入市场,企业的行为固然不能认同,也未能给广大使用者安全保障,一旦在骑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那受害者责任该如何划分,如何承担,企业应该从这些角度考虑。另外,在不文明的乱象管理中,如果不是合法进入市场,那相关部门要对其监管,则是难上加难。
从市民出行而言,对于共享单车的整治,相关部门则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在此次整治行动前,笔者的微信朋友圈曾有网友发过这样一则信息:“能用一块钱的小蓝车,绝对不用两块钱的公交车”。当前,河源城区及郊区等区域仍存在等车难等问题,而共享单车恰恰就弥补了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缺陷。如有关部门采取“一刀切”将共享单车彻底缴收,确实给不少市民带来不便。
笔者认为,企业从经营角度考虑,应该尽快完善手续合法进入市场,满足出行需求的同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有关部门及企业也要采取措施,对不文明乱象联合整治。比如,近日东莞市政府与摩拜单车共建的东莞首批37个共享单车禁停区正式启用,对市民在禁停区停放自行车进行处罚。监管办法有多种,就得看企业与部门如何去深入思考、探讨与施行。
吴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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