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 吴奕镇 为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近日,我市出台加强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 关意见,将从强化交通安全 源头监管等七个方面,加 强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 理工作。
根据该意见,我市将加 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 建设,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监 管,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 平,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综合治理,加强城市道路交 通系统管理,并优化道路交 通管理科技应用,同时强化 安全宣传。在源头监管方 面,我市有关部门将落实运 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对重点车辆安全、车辆驾驶 人进行监管;对于交通事故 责任追究,将按照“四不放 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 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 过、责任人和群众未接受教 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 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交通 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特别是 对无牌无证、超载超速、疲 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做 到严查严控,违法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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