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计划在各县区设立村(居)交通安全劝导站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获悉,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和谐、有序、协调发展,我市计划在各县区设立村(居)交通安全劝导站,要求到今年6 月30 日前,设立数量不低于50%;年底前,村(居)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各镇交管办的设置工作要100% 完成任务。
据悉,为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形成严密的防控网络,我市拟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依托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组织,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各村(居)将分别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组建交通安全劝导队。
《意见》提出,村(居)交通安全劝导站要建立村情路况基础信息、机动车及驾驶人情况、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日常巡逻情况和违法行为劝导情况等台账,其中机动车及驾驶人情况以摩托车、面包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农业机械6 类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各村(居)劝导站要安排不少于2 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基础信息收集、道路隐患排查、督促上牌上照、巡查管控劝导、宣传教育提示等日常工作。同时,以行政村为单位,鼓励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做好辖区内客车、货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工程作业车、专业机械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入户、年检、过户等登记材料,联系报有关部门办理;进一步推动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牌粘贴工作,实现粘帖率100%的目标。
此外,我市还计划以“人、车、路、乡镇、村社、赶圩日”六个环节为重点,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同时要求各地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部门要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责,根据车辆及农机出行、事故规律和农村圩日群众出行增多等特点,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酒后驾驶、客运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及疲劳驾驶)、非法营运、无证驾驶、货运车违法载人、超限超载运输、无牌车辆、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我市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基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量化考核,安全监管部门还将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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