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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8天

1-11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8天

达标率为95.2%同比略降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7日,2018年河源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工作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会议通报了今年1-11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提出要做好最后一个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攻坚克难工作,努力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任务。

据悉,今年1-11月,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8天,达标率为95.2%,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PM2.5均值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微克/立方米;臭氧均值浓度为145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降低2微克/立方米;NO2(二氧化氮)均值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降低2微克/立方米。同时,各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总体偏低,空气质量整体有所反弹。

目前,我市空气质量面临严峻形势。截至12月4日,市区共出现16天污染天气,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且自进入12月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本地排放源和区域传输影响,PM2.5、PM10、NO2和O3(臭氧)浓度对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

面对空气质量下降的压力,我市公安、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11月共巡查发现大气环境问题1435宗,其中最严重的类型为垃圾秸秆露天焚烧,共954宗;其次为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共313宗;发现机动车冒黑烟87宗;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锁冒黑烟70宗;工业污染11宗。

而自开展秋冬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查处超载超限、非法改装车辆、飘洒建筑物料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1800辆次;查扣冒黑烟车辆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车辆200多辆;公告作废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车辆107辆;对1家未落实扬尘治理责任的施工单位作出罚款,对10家安全文明施工做得较差的单位实施信用扣分并上网公示;整治管理、教育劝导各种露天烧烤、占道经营1000余宗,暂扣物品1800多件;检查企业355家次,关闭取缔317家次,升级改造38家次。

会议提出,要认清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坚决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齐力扭转当前严峻形势;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导致空气污染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以过硬的措施、严格的执法打好这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向市委市政府、广大市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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