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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出首张不文明养犬行为罚单 主人被罚款100元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昨日,记者从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了解到,在《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当日,源城区有一市民因携带犬只外出,未用牵引带牵引或者装入笼内被罚款100元,这是我市开出的首张不文明养犬行为罚单。

据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监督四所副所长吴杰介绍,当天,执法人员在上城街道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有一只小狗在街上到处乱跑,并且吓到了旁边的小朋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将这只小狗收容。


执法人员向市民群众宣传文明养犬相关知识。

“我们把小狗带走之后,小狗的主人主动来到了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配合调查处理。”吴杰说,该市民的行为违反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在对其进行劝导教育后,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该市民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12月1日,《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对公众在饲养犬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根据《条例》内容,携带犬只外出,未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后,还要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我们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时,首先是进行劝导教育,拒不整改的,我们才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罚款。”吴杰表示,为增强市民文明养犬的意识,近段时间以来,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通过上门入户讲解、现场劝导等方式向市民群众宣传文明养犬相关政策规定及相关知识,不断规范市民群众养犬行为,当前,市民不文明养犬现象大大减少,市民文明养犬观念日益增强。

“除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外,我们还联合多个部门开展了流浪狗收容整治行动,目前我们共收容了176只流浪狗,想要领养的市民在办理相关的领养手续后,即可免费领养。”吴杰说,接下来,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和流浪狗收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犬只管理工作,着力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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