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人民调解室 市民打官司前不妨先考虑调解“私了”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德 通讯员 殷水泉 邝莉)源城区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不断探索多元化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并于4月1日成立了人民调解室,为节约诉讼成本,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获悉,在短短的几个月,人民调解工作室已有40多件案件在立案前成功调解,并有7宗已立案案件成功调解。
源城区法院院长李庆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民有纠纷就打官司不一定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打官司前不妨先考虑调解“私了”,也许是更明智的选择。而人民调解工作室就是给不想打官司的市民提供了一个“私了”的场所。李庆光表示,调解虽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但如果当事人愿意,人民调解协议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而为了防止人民调解的案件无有效约束力,出现重复诉讼的情况,源城区法院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也都会以法院的名义给予法律效力的确认。
据悉,除先行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外,该区法院还针对在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通过试行“主动执行”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实现执行工作服务群众、便民利民。李庆光告诉记者,源城区法院尝试由“被动执行”改为“主动执行”,也就是进一步为当事人服务,法律文书一旦生效即由审判庭直接交付执行局执行,省去了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这一环节。
记者获悉,在短短的几个月,人民调解工作室已有40多件案件在立案前成功调解,并有7宗已立案案件成功调解。
源城区法院院长李庆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民有纠纷就打官司不一定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打官司前不妨先考虑调解“私了”,也许是更明智的选择。而人民调解工作室就是给不想打官司的市民提供了一个“私了”的场所。李庆光表示,调解虽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但如果当事人愿意,人民调解协议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而为了防止人民调解的案件无有效约束力,出现重复诉讼的情况,源城区法院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也都会以法院的名义给予法律效力的确认。
据悉,除先行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外,该区法院还针对在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通过试行“主动执行”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实现执行工作服务群众、便民利民。李庆光告诉记者,源城区法院尝试由“被动执行”改为“主动执行”,也就是进一步为当事人服务,法律文书一旦生效即由审判庭直接交付执行局执行,省去了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这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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