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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乡镇街道将设气象协理员 他们将帮助百姓识云看天

我市乡镇、街道都将设气象协理员。

      听说过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但你听说过气象协理员吗?我市乡镇、街道将设气象“预备役”——气象协理员,他们负责信息收集、气象站维护、气象灾害信息传递等工作,为你的生活识云看天。

      记者从市气象部门了解到,本月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据了解,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综合性行政法规。

已下发贯彻实施意见

      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朱华松介绍,自今年4 月1 日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正式施行,它在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首次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了包括沙尘暴、台风、高温等在内的各类气象灾害的预防措施。

      朱华松告诉记者,市政府已于 2010 年4 月2 日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意见》(河府[2010]57 号),旨在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据了解,《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今年4 月1 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颁布10 年来第二部与气象法相配套的国务院行政法规。

防御知识将纳入学校课堂

      “如果经常在学校宣传气象知识,例如应对暴雨、雷电、洪灾等,对小孩来说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上个月气象开放日上,带着小孩前去市气象站参观的市民张先生这样建议。

      “其实我们会不定期地组织到学校宣传,有针对性地讲授一些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朱华松介绍,像防雷减灾知识,河源市是一个高雷暴地区,气象部门曾多次向中小学校免费赠送防雷科普专题DVD和宣传挂图,进一步提高师生们的防雷科普知识和安全意识。

      现在,《条例》规定: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气象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对此,市气象部门表示,将与教育部门商讨,将这一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做到系统地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学校课程。

乡镇街道将设气象协理员

      天气预报应该第一时间传给群众。《条例》规定“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同时也加强了对农村地区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人员,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朱华松告诉记者,《条例》里的播发设施,实际上就是指电子显示屏。记者走访发现,我市部门、学校或旅游景区等人口集中的地方,并没有设置电子显示装置,如果发生灾害性天气,学校或景区一般也不会知道,由此可能会造成被动局面。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气象部门与市政府应急办正筹划自然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平台、气象电子平台建设,提升信息服务的覆盖面和时效性,着重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而在乡镇农村,每逢有重大天气预报和气象信息,除了预报员外,我市乡镇干部、行政村支部书记等也直接或间接负责着信息传递的工作。对此,气象部门表示,以后在每个乡(镇)、行政村将相应确定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让他们在防灾减灾中发挥重要的“协防”作用。 

                                                    本报记者 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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