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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发票用量

     政策14:2014 年5 月 1 日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类,以及地市国税局确定的纳税信用好、税收风险等级低的其他类型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 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同时,纳税人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可按照纳税人需要即时办理。

     解读:以前,纳税人一次只能领取不超过1 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对于一些离税务机关较远的纳税人来说,每个月都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验票和领票,既费时又费力,还增加了运营成本。此次针对部分纳税人领用发票的调整是市国税局为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践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全程提速办税,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的重要手段,很好地解决了以前发票领用工作环节多、办税效率不高的问题。

     河源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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