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民发现焚烧垃圾行为可举报
本报讯(记者 刘曦 通讯员 黄佑添 张勇波)近日,市环保、住建、城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 个检查组,对市区、市郊经常发生垃圾焚烧的市郊胜利村、东方红村、碧桂园、越王大道两边、兴源东路、莲塘岭等地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提醒,垃圾焚烧污染空气,市民发现私自焚烧垃圾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
近期,市民多次投诉有人在市郊随意焚烧生活垃圾、秸秆、枯枝落叶等,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在检查当天,执法人员发现源南镇和平村冒出滚滚浓烟后立刻赶到起火点。在现场,执法人员看到当地农户正在村道旁焚烧农作物秸秆和树叶等,焚烧后的烟尘随风四处飘散并伴有难闻的烧焦气味,产生的浓烟遮天蔽日。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和劝导,农户才把燃烧的垃圾扑灭。随后,执法人员沿着乡镇道路驱车巡查,在源南镇和平村就发现3 起焚烧垃圾行为,由于发现及时,着火点均被扑灭。
据执法人员介绍,每年的秋冬季节,私自焚烧垃圾的行为频繁发生,部分保洁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垃圾清运过程中,为图省事将树叶类垃圾焚烧,也有些农户为了给农田增肥焚烧农作物秸秆。此外,还有部分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和小区物业产生的废弃物未及时清运而积存,后为处理垃圾就随意焚烧。执法人员强调,随意焚烧生活垃圾、秸秆、枯枝落叶等行为,不仅危害居民身体健康,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垃圾焚烧还会产生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并释放出大量恶臭、含硫等有毒气体,粉尘和细小颗粒物随风飞扬,致使空气中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超标,导致雾霾天气。市民如发现有单位或个人私自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 市政府热线举报,相关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市环保局表示,今后将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巡查,对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池内焚烧秸秆、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处。同时,建立治理私自焚烧垃圾长效机制,开展生活垃圾细化分类,对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加以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城乡结合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加强建筑材料废弃物的综合回收,鼓励将工业建筑废弃材料进行加工利用等。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