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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 税收热点难点广播站

本报讯 记者 黄冉 通讯员 欧阳越 目前,我国除了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在一些小税种上也有优惠,本期就介绍其中的两种。

提供广告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未超过3 万元,是否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可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中规定,自2015 年l 月1 日起至2017 年12 月 31 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 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 万元(含9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听说部分消费税税目已取消,请问具体有哪些调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4 年12 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 毫升和250 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取消汽车轮胎税目。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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