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燃煤企业进行第二阶段用煤抽检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通讯员 陈占夫 陈文华 连日来,市质监局对我市燃煤企业开展进行第二阶段抽检工作。如果经抽检仍然有企业存在燃煤产品质量问题,燃煤控制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些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以确保全市企业燃煤达标。
昨日,记者跟随市质监局抽检人员前往龙川县某制药公司进行样品抽检。据悉,该公司年用煤量约100 吨,在第一阶段抽检中,该公司被抽检的用煤样品被发现存在硫分超标的质量问题。目前,该公司已停用了该批存在质量问题的煤品,并更换了煤品供应商,采用另一品种的煤炭,确保燃煤达标。当天,抽检人员在该公司的新购煤炭的煤仓里随机抽取了4 公斤煤品,分成两袋密封存放,一袋交由企业留底保存,另一袋将送往煤炭检验站进行检验。
据悉,为配合做好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燃煤控制工作,市质监局制定了《2015 年河源市煤炭产品专项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计划两个阶段对全市辖区内火力发电厂、陶瓷厂、水泥厂、铁厂等企业在用燃煤产品进行专项抽样。所抽样品委托广东省质量监督煤炭检验站(梅州)进行检验。5 月下旬,市质监局对33 家燃煤企业开展第一阶段抽样检验,从检验结果来看,有7 家企业用煤存在硫分超标、灰分超标、铅超标等质量问题。对此,燃煤控制组组织召开相关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帮助企业分析在用煤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发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有质量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
从本月7 月中旬开始,市质监局对燃煤企业陆续开展第二阶段抽检,以此来检验第一阶段的整治效果。本次检测预计抽取38 家燃煤企业的煤炭样品进行检测。目前,市质监局已经完成26 家燃煤企业煤品抽样工作。从当前抽检情况看,大部分燃煤企业已经建立好用煤台账,将用煤量、用煤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监理档案存档。部分企业还淘汰了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锅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第二阶段抽检工作预计本周内完成,届时将统一送往广东省质量监督煤炭检验站(梅州)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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