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痛经” 或可带薪休1 天
本报讯记者 郑婷影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 月3 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 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痛经 职工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因痛经请假的女性极少,主要是因为难为情。有痛经困扰的陈小姐在某私企工作,但她从没请过“痛经假”,“宁愿说个谎请事假,没了全勤奖,也不愿去跟男上司说实话。” 而当得知广东可能会将带薪“痛经假”写入相关规定时,陈小姐觉得,在实施过程要人性化些,还要奖罚分明,如果企业准假了,要给一些鼓励政策,如果不准假,则要进行一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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