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将持续加大 细化到末级科目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根据《意见》,自今年起,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均应公开全口径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等信息,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细化到末级科目。一些市民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三公经费的内容公开上,希望能更趋细致化和人性化,让市民看得懂才行。
《意见》提出,到2015 年底,全省各级政府建立比较完整的预算体系;预算执行更加均衡有效,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超过9%;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财政转移支付支出的比例达60%以上。到 2018 年,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机制规范完整、透明高效。
不过,记者注意到,与以往一些部门曾经公布的“三公”消费,往往只有几张表格和对应的数字说明相比,如今县区级一些部门公布的内容虽然有数字、具体说明以及一些基本的概念解释,但多数依然是粗线条和笼统的,对于每一笔具体的支出没有分条列目的说明。如某县一政府部门4 月23 日发布的2015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中,去年支出预算为1106.94 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650.8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9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87 万元,公用经费185.99 万元。项目支出456.12 万元,主要用于信息中心设备维护费、培训费等,政府办督查、调研等,人防办人防专项、法制局专项经费。对此,一些市民表示,由于不清楚具体到每一项经费开支到底是多少,对其执行情况也就无从监督和知晓。
为此,《意见》对预决算的公开作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自2015 年起,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均应公开全口径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等信息,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对涉密信息,则按保密要求办理。据了解,我市五县一区各政府部门目前已按规定,稳步推进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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