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民文明公约》 昨向社会颁布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昨日,《爱我河源美德扬——河源市民文明公约》定稿并向社会颁布。这是我市首次颁布的带有地方特色的市民公约,共12 行24 句168 字,内容涵盖了公民基本道德、传统文化、客家精神、文明举止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我市建市后不久,曾制定《河源市文明市民守则》,但内容较为生硬,缺少地方特色,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此,我市重新制定了《河源市民文明公约》。此次颁布的《河源市民文明公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从100 多条精选后的姓氏家训中,提炼出部分共同的价值观进行再创作,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讨论和完善后,制定了该市民公约。
据悉,接下来,我市将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包括平面广告、视频和音频),在全市重要公共场所及各单位、各行业、各学校宣传栏,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站、微信平台、户外广告以及大街小巷进行广泛张贴和宣传《河源市民文明公约》。同时,还将把《河源市民文明公约》搬到舞台上,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旨在通过市民公约的普及,进一步加强市民自律意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引导和带动全社会为河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同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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