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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常见问题问答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就我市公车改革问题接受媒体采访。

市直机关目前有多少车辆取消公车已被封存?要参与竞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昨日,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为使我市公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体现“公正公平、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就我市公车改革、评估、拍卖等一系列广大车属单位和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以问答的方式以飨读者。

一、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

1、车辆处置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河源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河源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车辆的处置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

2、市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如何处置,有何要求?

答:根据《河源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核定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市财政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制定处置办法,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评估,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正处置。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3、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由哪个部门牵头?

答:根据《河源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直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的牵头单位为市财政局。

4、车改单位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中的职责有哪些?

答:根据《河源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车改单位是车辆处置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处置车辆的清点统计,资料收集、整理、移交,申请转移登记和处置收入上缴等工作。

5、车改单位主管部门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中的职责有哪些?

答:车改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车改单位的车辆处置工作,对车辆进行清查登记,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鉴定评估、拍卖,汇总上报处置和收入上缴情况等。

6、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由哪个部门承担?

答: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对取消车辆进行公开公正处置。

7、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的具体委托事项有哪些?

答: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的具体事项包括:(1)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车辆鉴定评估机构,承担车改取消车辆公开拍卖工作。

(2)负责组织中标的鉴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和车改单位开展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工作:①制定车辆鉴定评估规则,拟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车辆鉴定评估工作;

②制定车辆拍卖交易规则,拟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协调车辆拍卖工作的具体实施;

③制定车辆转让受理、受让登记、交易签约、资金结算等车辆拍卖环节的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车辆处置资金的结算工作,并向市财政局汇总报送车辆处置收入明细;

⑤提供车辆交易配套服务,协助原车属单位和买受人进行车辆签约交易及办理过户手续;

⑥协调、处理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纠纷。

(3)负责车辆处置过程中的宣传工作,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的问题。

(4)市财政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8、车辆清查盘点有何要求?

答:车改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车辆的清查盘点,保证车辆产权清晰、权属明确、材料完备。产权不清晰或权属关系未理顺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车辆处置范围。

9、这次市直机关车改取消车辆要处置的车辆有多少?

答:已封存车辆近700 台,其中产权清晰、权属明确的车辆方可纳入本次处置范围。经鉴定评估后按程序被确定为拍卖处置的车辆将进行公开拍卖,具体的拍卖数量及拍卖底价视鉴定评估情况而定。

10、取消车辆的处置方式有哪些?

答:车辆处置方式主要有拍卖和报废等,具体处置方式按市财政局的车辆处置批复确定。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鉴定评估和拍卖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车辆报废在车改单位备齐机动车报废和注销登记所需的资料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委托汽车报废回收企业,代办机动车报废和注销登记手续。

11、市直公车拍卖是否带车牌指标?

答:本次市直公车拍卖成交的车辆,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原机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二、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鉴定评估和拍卖

12、车辆鉴定评估有哪些程序?

答: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签订鉴定评估委托合同——制定工作进度计划—— 开展鉴定评估工作——支付鉴定评估费。

13、鉴定评估环节中,车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哪些工作?

答: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分批次进行,各原车属单位需提供车辆鉴定评估所需的各项资料,配合鉴定评估机构开展鉴定评估工作,根据车辆鉴定评估结果经财政局核准后进行拍卖。

14、鉴定评估机构负责哪些工作?

答:鉴定评估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委托合同以及有关职业要求,根据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的进度计划,客观公正开展鉴定评估工作,真实准确评估车辆状况和车辆价格,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提出处置方式意见;协助移交车辆及相关材料;履行委托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5、如何进行鉴定评估?

答:鉴定评估机构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包括《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进行评估,确定车辆予以拍卖或报废处理。鉴定评估的具体项目包括外部检查项目、内部检查项目、表面情况、机械情况等。

16、如鉴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在合同履行中,因故导致后续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时,该如何处理?

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某鉴定评估机构或拍卖机构因自身工作原因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后续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知其限期整改,如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正常开展后续工作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将该机构所承担的剩余工作调整给其他中标机构,并通知财政局。

17、车辆封存后可以使用吗?

答:待处置车辆封存后不得擅自启封使用。如因车辆处置工作实际需要(如办理年检、鉴定评估、移交拍卖等)使用车辆的,车改单位应记录启封及使用情况。

18、拍卖公车在哪里进行展示?

答:车辆的展示地点和时间均在拍卖公告中明确公布。

19、展示拍卖的公车有什么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20、车辆拍卖的流程怎么走?

答:评估后财政局备案核准——制定工作进度计划——发布拍卖公告——转移车辆及车辆展示——收缴竞买保证金——竞买登记及发出拍卖文件—— 举行拍卖会 ——发布拍卖结果公告——签订成交确认书——退还竞买保证金——资金结算—— 车辆过户及交付——未成交车辆的处理。

21、拍卖环节中,车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负责哪些工作?

答:签订委托合同后,各车改单位向拍卖机构提供车辆拍卖所需的各项资料,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办理拍卖成交后定编车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税费、配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等。

22、一个拍卖标的有多少辆车?

答:本次车辆处置拍卖以每一辆车作为一个拍卖标的。

23、本次车辆采取什么拍卖方式?

答:拍卖实行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现场拍卖,具体拍卖方式将在《拍卖公告》和《竞价规则》中约定。

24、拍卖公告应当在什么时候发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25、竞买人如何获得拍卖信息?

答:竞买人可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hyggzy.com)或依法发布的其它媒体获取拍卖公告信息。

26、竞买人如何办理参加竞拍手续?

答:有意参与竞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备齐相关资料,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具体的拍卖规则及具体操作事项以拍卖公告及拍卖文件为准。

27、竞买人必须亲自参加竞买登记吗?

答:竞买人可以亲自参加竞买登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登记,委托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8、竞买人需要缴纳保证金吗?缴纳多少保证金?

答: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办理竞买登记、获取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以拍卖公告的规定为准。

29、竞买人怎么缴纳竞买保证金?

答:按拍卖公告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缴纳,拍卖机构应提供多种缴纳方式方便竞买人选用,并在拍卖公告中提醒竞买人缴纳时应注明“市直公车拍卖第×批第×场竞买保证金”,以便及时正确退还保证金。

30、竞买人怎样参加拍卖会?

答:符合拍卖公告规定条件且竞买登记成功的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参加拍卖会。竞买人应注意区分不同场次的拍卖方式、拍卖会的时间和地点。

31、委托人能否参与竞买?委托人单位的员工能否参与竞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条规定: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车属单位干部职工可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拍。

刁城邦 张运标 黄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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