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减少城乡低保人数近5成
本报讯 记者 谭兴孚 低保工作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日前,记者从东源县民政局了解到,该县去年开展了两次低保工作核查,全县共核定城乡低保对象6329户19464人,对比2013年,减少城乡低保人数近5 成,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户施保的工作目标。
据东源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按照“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分类施保”的原则,该县民政部门不断加强管理,2015年年初和年末两次开展低保工作核查,重点整治“分指标”、“人情保”、“关系保”、“拆保”等违规现象,最大限度减少了优亲厚友、瞒骗冒领问题发生。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该县建立了民政局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县、镇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配备了24 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核对人员,充实基层力量,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确保低保工作专人专抓;其次是把好监督关,申请低保人的信息都必须在村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低保对象举报登记台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留死角,不断实现低保工作规范化,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也越来越高。
据了解,在把准入口、严格管理的同时,该县民政部门积极核实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2015年,该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年人均纯收入 4920元,月人均纯收入410元,补差标准为 374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年人均纯收入3120元,月人均纯收入260元,补差标准为172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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