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源各县(区)至少有1所医院达二甲
本报讯 记者 谢素婵 为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日前,我市制定了《河源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 2017 年,要完成县级公立医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基本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医疗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县域内住院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常见病就地就近就医的目标。
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
《方案》要求,各县区要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并明确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责任。各县(区)要办好1-2 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到2018 年至少要有1 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在此基础上,鼓励采取迁建、整合和转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或康复等机构,也可探索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面,《方案》明确要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标准,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在质优价廉的前提下,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创新药、医疗设备和器械。
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降到30%
《方案》提出,要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要严格落实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降低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等价格,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力争到2017 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 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 元以下;通过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环节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得直接返还医院。
《方案》还提出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结合住院、门诊统筹实施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2016 年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另外,《方案》明确要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制度,优化人员机构,到2020 年,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公立医院所占比例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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