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年底前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规范救助程序
本报讯(记者 张涛)前日,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各县区要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救助工作“管得住”,救助对象“保得准”,补助资金“用得好”。
据悉,临时救助制度主要是 “救急难”,旨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会议提出,要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 人员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自付部分予以全额补助,城乡低保等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的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作为临时救助制度的内容之一,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已在我市取得初步进展。据介绍,按照省统一部署,市级、源城区、东源县和龙川县要在今年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目前,市编办拟同意设立“河源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正科级,事业公益一类,核定人员5 名,除2 名事业编制调剂解决外,另外3 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源城区、东源县和龙川县已落实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购买服务指标,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择优录取购买服务人员。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明确救助类型、范围和标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关键是落实临时救助资金,各县区要将临时救助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为临时救助提供财力保障,或者从低保专户历年结余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临时救助资金。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