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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金融法治建设"蓝皮书"出笼 金融犯罪类型较单一

核心提示:

在17 日召开的“第四届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上,市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联合发布了《广东河源金融法治建设报告》,即我市金融法治建设“蓝皮书”。

报告共分河源金融法治建设总报告、河源金融各行业的法治建设报告、河源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报告三部分。报告显示,我市金融市场活跃,金融犯罪的类型较为单一,目前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资金巨大,时间跨度长,受害群众众多,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

全市金融市场活跃

报告认为,我市金融法治环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浅入深的发展过程,不断改善,金融法治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经济金融步入良性互动的轨道,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报告显示,我市金融市场活跃。据悉,截至今年6 月末,河源地区共有17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共344 个,从业人员4625 人。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51.23 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963.62 亿元,贷款余额756.02 亿元;市保险机构达19 家,上半年实现保费收入12.6 亿元,赔付支出3.1 亿元。截至去年底,我市共有证券公司5家,在沪、深股民开户数12.41万户,同比增长8.12%,股票基金交易额575.41亿元,同比增长59.28%,实现净利润2737万元,同比增长155.29%。

金融犯罪类型较单一

报告认为,我市经济相对落后,金融犯罪的类型较为单一,目前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资金巨大,时间跨度长,受害群众众多,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

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也对多起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金融犯罪的活动进行了依法处理。

今年1 至8 月,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金融类犯罪案件68 件92 人,批准逮捕54 件75 人,其中批准逮捕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38 件41 人,案件数量较多的是信用卡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受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案件 18 件38 人,批准逮捕16 件34 人,案件数量较多的是持有、使用假币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此,报告对我市金融法治建设进行了展望,提出要大力宣传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还要明白“自担风险”,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抑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本报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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