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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起市区禁行超标助力车

 
超标助力车将于12月31日后禁止在市区上路行驶。

我市超标电动车的缓冲期即将结束。根据河源市公安局、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源市环保局,2013 年5 月28 日联合发出的《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我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 年12 月31 日止。也就是说,从下个月起,市区5 万多辆超标助力车、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市区内道路行驶。那么,接下来,相关部门会不会延长过渡期?若是被禁后这些车主变换什么出行方式?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市民又是怎么看的?昨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部门:

超标助力车将“寿终正寝”

不要再持观望态度了,超标助力车不会缓期使用。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经市政府批准:2016 年1 月1 日起,市区将禁止超标助力车(超标和不符合 “GB17761-1999)规定”)上路行驶,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河公字〔2013〕85 号)执行。也就是说,从下个月起,交警将对违规上路行使的超标助力车正式执法。

说是电动车、助力车,都是在打“电动自行车”的擦边球,免上牌,不考驾驶证、不购买保险。这一免费午餐止于2013 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河公字〔2013〕85 号),对超标和不符合 “(GB17761-1999)规定”的电动车和助力车于2013 年6 月30 日禁止销售,2016 年1 月1 日后禁止上路,以此来规范我市对电动助力车的规范管理,这意味着一场叫停助力车的暴风雨即将到来,“免费的午餐”也终结了。

据了解,2013 年起,我市对电动自行车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公安、市经信、市工商、市质监、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对我市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规范的管理。对此前遗留下来的超标助力车采取临时上牌管理,两年过渡期的方式进行处理。

调查:

政府为何要禁超标助力车

此前,我市上路行驶和市场销售的大部分所谓的助力车都是在打“电动自行车”的擦边球。据了解,全市目前在用的电动车和助力车约有23 万辆,其中市区有5 万多辆,这些车大部分都是超过了国家标准的助力车,属于超标助力车。

那么,政府为何要对超标助力车进行取缔呢?据介绍,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助力车的泛滥,这些车成为闯红灯、逆行、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现象严重;尤其是利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违法犯罪的案件也逐年增多,已成为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的一大隐患。也给当前交通管理带来尴尬、难管难控的局面,也是涉嫌盗抢、交通事故逃逸和违章最多的祸首。

市相关部门表示,我市正在全力创建文明城市,为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对超标助力车进行规范管理,2016 年1 月1 日起禁止在市区上路行驶,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市场:

助力车销售无太大波动

超标助力车过渡期即将结束,那我市的电动车销售市场情况如何?记者走访我市部分助力车销售商铺发现,大多商铺的生意还是如往常一样,并未受到太大影响。

记者在河源大道多家助力车销售点看到,商家在门面显眼位置放着许多模样“娇小”的电动自行车,有的还推出分期付款的业务,称不需要首付,只要月供300多元就可以把爱车开回家。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市场上主要销售爱玛、绿源、新日、本玲等电动车,有些电动自行车外观与超标电动自行车相似,可相对车身来说却要小得多。

市区某电动车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店里主要销售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48 伏特的电动自行车,这些型号的电动车不在超标电动自行车范围。“电动车安全、环保,是不少上班族的选择。”该负责人说,电动车充一次电能行驶四十公里左右,和摩托车一样都是较为吃香的代步工具,近段时间,可能是因为超标电动车将到了过渡期,到店里询问合标电动自行车的慢慢多了起来。

据了解,根据《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中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标准,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不少正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60 公里/小时,也就是说,该类型电动自行车仍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范畴。

市民:

何去何从让车主纠结

可以说,电动车几乎不受堵车影响,自由穿梭在车流中,这样的便利对于上班族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诱惑。记者发现,在市区借助电动车出行的群体非常广泛,各个年龄阶层的都有,涵盖各行各业。在采访中,有不少市民表示,如果以后不能上路了,出行会很不方便。也有市民表示称,助力车才用了两三年就要扔掉很浪费,这部分损失由谁负责?还有市民认为,要报废也要给点补偿,这样才合理,希望政府能够出台相关政策。

小李是某餐厅的送餐员,自从2012 年来到河源工作起,他每天都是骑着电动车奔波于各大街小巷,给市民送外卖。“电动车方便快捷,还可以省好多的油费。”小李说,一天下来,他在市区来来回回地跑,如果换成其他交通工具,成本要高得多。如果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本市辖区内道路行驶,那么用什么去送餐?

家住大学城的小林目前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公司工作,2008 年刚出来工作时,她的交通工具是公交车。小林对记者说,挤公交车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尤其是上下班时间,公交车人满为患。为了解决这一窘况, 2010 年,小林花了3000 多元购买了一台助力车。小林说,有了电动自行车,她上班变得很方便,再也不用与别人挤公交车,在路面堵死的情况下,她开着“爱车”几乎是没有任何阻隔地穿梭。对于超标电动车不能再上路了,小林很是纠结,自己的车是直接报废吗,这部分的损失由谁负责?以后又要回到挤公交车的日子?还是咬咬牙买辆小轿车代步?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超标电动车车主都和小林一样纠结。何去何从,他们阵痛着。其实,对于2016 年1 月1 日超标电动车一律不准上路这个政策,对于驾驶私家车的市民来说,他们是持支持态度的,理由是电动车不守规矩,到处乱串;而骑电动车的市民则认为,禁了以后出行是个难题。


“超”字牌电动车将于2016年1月1日在市区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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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G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主要技术标准应符合:

(1)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

(2)整车质量(净重)不大于40公斤;

(3)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 瓦;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

(6)制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本报记者 戴湄 刁城邦 文/图 通讯员 马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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