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启动 获奖企业可获10万元奖励
本报讯 记者 刘影丽 通讯员 张奕聪 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近日,我市印发《河源市首届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这标志着首届河源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方案》,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满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在近3 年国家、省或市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严重不合格记录等基本条件的企业或组织都可以申报该奖项。据了解,该奖项的评审过程中将会对大型企业(包括盈利组织)、中小型企业以及非盈利性组织进行评估,每届评选出的获奖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3 个,每个获奖企业或组织可获得10 万元奖励,奖励经费将由市财政统一安排。我市日前已召开首次河源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河源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河源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规则》等8个文件。
据悉,河源市政府质量奖,是河源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是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开展政府质量奖工作,是河源市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以及广东省质量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河源市经济事业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质量强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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