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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领导干部提拔使用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C 的将被约谈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日前,市政府新修订并印发了《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从中获悉,从今年起,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将报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地方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C 级的县区人民政府,必要时将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考核采取评分法,基准分为100 分,结果分A、B、C 三个等级。得分排在前两名的为A 级,得分排在第三名及以后的为B 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则考核等级为C级。

《办法》透露,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考核结果为A 级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安委委托市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约谈该县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该县区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有关先进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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