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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

      本报讯 (记者 张安定)昨日,记者从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实行了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以加强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信息掌握。
      截至去年底,我市共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8600余件,21个市级专项预案下发实施。目前,我市已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57个,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储备点13个,建立应急避难场所54处,应急管理工作硬件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
      据悉,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实行了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明确各县区除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时限要求上报本辖区达到一般标准以上的突发事件信息外,还必须在每日下午5时前向市政府综合报告当日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没有发生的,则报平安,对作了“零报告”的县区,经核实当日确有一般标准以上的突发事件发生的,则一律按瞒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长刘小华指出,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提升民生幸福指数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从改善民生、增强执政能力的高度来看待该项工作,克服思想麻痹、防不胜防、与己无关等消极思想,重点抓好工作前置,牢固树立应急工作防重于治的观念,做到预防、预警、预察。
      他强调,应急管理队伍要努力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健全应急队伍、应急专家库建设,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在加强装备建设上要舍得花钱,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要抓好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不到位,预防不落实,出现事故漏报、瞒报,处理不得当、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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